2011年9月29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66号文公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入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获批在全国范围内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独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企业自身通过先进节能技术对企业用能设备进行改造实现企业节能增效。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技术改造与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取得的节能效果均需要通过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认定。
为了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国家通过财政奖励方式推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导企业投资节能减排项目。
下一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以《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及相关标准规定为依据,按各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委托,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独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节能量审核工作将全面展开。(产品认证六部 供稿)